【青年工作大事记——2010年】

时间:2014年10月12日 18:43浏览量:

2011年

17—9日 共青团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会总结了2009年全团主要工作思考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115日 团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管理团的专职干部的几项规定》。

224日 “共青团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在北京举行,团中央与21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318日 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以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共青团组织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

48日 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护、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五项工作。54日,“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

415日 共青团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26日 团中央直属机关召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

529—30日 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作会议总结。

531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到中国科技馆新馆,同出席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全体小代表和部分中外少年儿童一起参加“体验科学、快乐成长”活动。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出席少代会的小代表、向全国各族少年儿童表示节日的祝贺,向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年儿童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预祝第六次少代会取得圆满成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也分别参加活动。

61—2日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

622—24日 部分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进行年中工作述职。其他团省(区、市)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述职。

712日 团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团分类引导青年工作会议。1119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团开展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824—26日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

825—29日 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在广西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分别致电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胡德越会见中越两国青年代表并致辞。

831日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并讲话。

926日 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出席会议并讲话。

1011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1029日 以“青年·城市·未来”为主题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青年高峰论坛举行。

1111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从全国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选派2793名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一年。

129日 团中央、全国学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全国大学生纪念“一二·九”运动75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