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学生组织:
为挖掘我校优秀青年学生典型事迹,树立学习楷模,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不断进取、拼搏奋进,决定开展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青春榜样 汇聚成长力量
二、主办单位
党委学工部 团委 学生处
活动设立校评审组,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及团总支书记组成。
三、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四、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进取;
(4)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20%以前(需出具院系证明);
(5)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6)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2.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需符合第(8)条十个方面中至少三个方面,或者在第(9)条我校实践育人工作中至少有三个方面表现较为突出;
3.“十佳大学生”单项奖需符合第(8)条十个方面中至少一个方面,或者在第(9)条我校实践育人工作中至少有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
(8)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热心公益、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对外交流等方面,具备一条或多条;
(9)在我校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军事实践、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德育实践、科技实践、管理实践、艺术实践、创业实践等实践育人工作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项与奖励
1.评选10名“十佳大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正源科技奖学金5000元。
2.评选10名“十佳大学生”单项奖,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3.评选“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六、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11月20日—11月26日)。
(1)各院系需在11月26日前完成宣传和推荐工作。院系在班级团支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公开推选出2-6名学生(院系学生人数少于1000人的推荐2-3名,1000人以上的可推荐4-6名,学生组织另分配名额)。推荐后,需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成为参加学校评选的候选人。
(2)院系候选人需按要求填写《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上交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1),若有关于本人事迹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可作为附件上报;同时,各院系团总支需通过微博展示候选人事迹(编辑一条不少于140字微博信息,内容包括候选人院系、姓名及主要事迹简介,并置顶)。
(3)请各院系于11月22日16:00前统一将审核确认后(加盖党总支印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到校团委组宣部;材料电子版、候选人数码生活照片一张(像素不低于800万)、参评学生制作的视频文件等材料,请压缩打包,并编辑名称(XX院系“十佳大学生”候选人—XXX)发送到指定邮箱:xtwzxb@163.com 。
2.初评阶段(11月27日—11月29日)。
校评审组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查,予以初评,确定校级候选人。
3.“十佳大学生”事迹展示及学生投票(12月2日—12月6日)。
为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和推广候选学生的优秀事迹,校级候选人确定后,各院、系团总支需通过院系网站、团总支微博及海报的形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展示,并将校级候选人事迹的微博信息上报至校团委,学生处、校团委将通过网站、微博对其进行展示。其中,关于候选人事迹的微博信息转发量、评论量将作为复评阶段的打分依据;同时,各院系组织在校学生对校级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
4.复评及确定评选结果(12月9日—12月13日)。
复评阶段包括现场答辩和校评审组投票两个环节,各占复评得分权重的50%(校级候选人现场展示要求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在学生投票和复评的基础上,计算出校级候选人的得分(学生投票得分占权重的30%,校团委微博信息转发量得分占权重的10%,各院系团总支微博信息转发量得分占权重的5%,复评得分占权重的55%),评选出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单项奖及提名奖(拟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单项奖及提名奖。
七、“十佳大学生”事迹现场报告会及表彰
于12月中旬举办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现场报告会。事迹报告的形式可由参选学生自己介绍也可由老师、同学予以介绍。报告会上,将对荣获“十佳大学生”奖和“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的同学予以表彰。各院系要积极筹划,保证下学期分场报告会的活动质量,使全校形成树典型、学典型、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要做好评选活动宣传,确保本院系学生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确保活动影响全校学生。
2.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申报同学应真实、客观地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院系党总支盖章;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有关本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按时上交。评选期间全校师生可以对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参选过程等相关内容进行举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存在投票作弊等行为,学校查实后将取消该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举报电话:0373-3683626
举报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校团委组宣部办公室
3.强调宣传,扩大影响。本次评选活动中,各院系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充分利用网站、微博、海报、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得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扩大活动的后续影响,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确保本次评选活动达到教育学生、感染学生、引导学生的积极效果。
党委学工部 团委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附件1: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申报书
附件2:“十佳大学生”校级候选人现场展示要求及评分细则
附件1:
(注:申报书包括:封面+表+事迹材料,需装订在一起,一式两份)
新乡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申报书
申报类别:(填写“十佳大学生”或者“十佳大学生”单项奖)
申报条件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