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普及与开展健美操运动,充分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良好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经研究决定,举行新乡学院第二届健美操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新乡学院委员会 新乡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各院(系)团总支 学生会
三、参赛单位:
各院(系)
四、报名方式:
各院(系)请于2014年4月25日16:00-18:00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及音乐(CD光盘或以MP3格式)报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电子版发送至:xxxyxwyb@126.com,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饶一恒 电话:18538801608
五、参赛资格与要求:
1.凡统招录取的在籍本、专科生均可参加比赛。
2.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3.参赛各院系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疗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赛,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凡是上报参赛的运动员,即视为体检合格)。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出场顺序以抽签顺序进行。
2.参赛人数:各队限报队长1名(参赛队员),领队1名(非参赛队员),参赛队员不少于60名(男女比例不限)。
3.比赛套路:以中国健美操协会颁布的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共三套)成套动作为基础,可自行编排,成套动作队形变化不少于4次。成套动作可以采用现代、爵士、拉丁、街舞、排舞、踢踏舞等各种风格进行大众健美操编排。其中可含有培训大众健美操操化动作,提倡以操化动作为主(不得有抛接动作)。
4.比赛音乐:自选,时间为2分30秒——3分30秒,音乐节奏为:每10秒22—26拍;成套中含口号(可现场喊也可录制音乐中)。
5.比赛服装、道具的要求:
(1)比赛服装:款式不限;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但不允许使用悬挂饰物(含手饰、手表等);禁止穿着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和反动为主题的服装,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化妆应适度。
(2)比赛道具:大小、重量适宜、安全性好。禁止使用伞、接力棒、金属、玻璃、塑料等硬质材料制的手持道具。
6.评分标准: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2009年审定的《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比赛由裁判现场打分,成套动作满分为 10 分制,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 0.1 分。
七、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西区足球场。
八、奖励办法:
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六名,最佳表演奖一名。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评分标准
共青团新乡学院委员会 新乡学院学生联合会
2014年4月13日
附件:评分标准
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设计 3 分,动作完成 4 分,表演和团队精神 3 分。
一、动作设计
(一)艺术性:
1.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表演风格和形式不限,可以是健身街舞、拉丁操、搏击操和啦啦操等不同风格的健身操或舞,也可使用轻器械如:扇子、纱巾、健身球、哑铃、橡皮筋等。
2.风格突出,富有创意。
3.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
4.音乐的选择与动作风格相一致并配合协调,录音质量高,且清晰。
5.充分利用场地和空间。
6.服饰选择美观协调。
(二)安全性
动作的难度适合参赛者的身体能力和运动水平,适合参赛者的年龄特点,无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动作(不安全动作)。
二、动作完成
1.轻松、准确、流畅。
2.准确体现所选主题的风格和特点。
3.与音乐须协调一致,包括风格、结构、动效等方面。
4.基本姿态和技术正确,动作优美。
三、表演和团队精神
1.表现力: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
2.队 形: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
3.一致性:集体动作整齐,每个人在完成动作的时间、空间、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
裁判评分表(自选动作)
组别: 预(决)赛:
顺序 |
参赛队 |
评 分 |
得 分 |
动作设计(3分) |
动作完成 (4分) |
表演 团队精神 (3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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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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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评分__________ 裁判员签名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