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群众更加了解法律,使百姓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6月24日至6月28日,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赴辉县普法宣传实践团赴新乡市辉县百泉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实践活动。

6月24日,实践团到达辉县百泉镇,在当地进行了地点考察,了解了接下来几天活动的范围和地点,并在下午与百泉镇一小区物业经理协商成功第二天和第三天的活动开展地点以及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
6月25日,实践团在该小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小区业主积极热情,主动前来询问活动主题,并积极填写法律调查问卷,小区物业经理也多次寻访团队的活动进度,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了很多群众都会面临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的问题,但实际上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当天活动接近尾声时,小区的门卫热心的帮助团队成员收拾东西,并表示有需要的材料都可以来小区里借,小区里的每个人都会提供帮助的。
6月26日,实践团到李时珍像附近进行了走访式的普法宣传,给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小科普。当天下午,实践团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协商,表示实践团希望在当地人民法院的接待大厅进行法律援助,后因缺少公函不能在政法部门走正常程序而终止了此活动的实施,实践团遂将活动内容更改,决定次日上午到当地人民法院针对公开审理的民法案件进行听审。
6月27日,实践团如约到达人民法院,团队成员在活动大厅询问工作人员案件候审情况,之后在书记员的建议下团队成员选择了两个小时时长的民事案件,团队成员认真聆听案件审理过程,并做好听审笔记,当天下午,团队成员对听审笔记进行了整理,并针对此案件写了印象深刻的心得体会。
6月28日,实践团暑期社会实践最后一天,团队成员对宣传页以及法律调查问卷进行了汇总整理,成员们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实践团于下午两点返回学校。

此次活动,不仅让队员们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感染力,而且还培养了队员们的团队协作精神,使队员们对以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在此次社会实践中,队员们学到了很多平时书本里学不到的东西,接触了更多的法律实际问题,也可以使队员们在以后的学习中正确认识法律所面临的困难。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团总支
2017年6月28日